各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等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贵机构备案的部分私募基金工商登记状态为“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但在协会备案状态仍为"正在运作”,请贵机构尽快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交相关私募基金的清算完成申请,并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协会将对外公示相关私募基金的工商登记状态,并进行特别提示。如贵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基金的清算申请,协会将暂停新产品备案。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5年02月03日
1、针对对象:合伙型、公司型私募基金;
2、解答过往清算顺序的疑惑:私募基金的清算是先进行工商注销手续还是先进行协会注销手续?根据这次通知,协会有了比较清晰的回复,应当先完成协会注销的流程及投资者披露手续,再进行工商注销。
3、截至时间点:2月10日;
4、不良影响:对外公示,如未完成,暂停新基金发行;
5、目的:清除空壳基金,促进私募行业的更替;
按照中基协《登记备案事项服务指南-私募投资基金清算业务办理》的规定,应指清算程序开始后20个工作日,进行如下清算手续。
来源:私募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