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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实务】信披新规执行之前,私募管理人应当对投资者进行哪些公告!
2026-09-012

2026年9月1日,《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私募机构应当如何告知投资者信披调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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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披露的内容

1.证券基金

(1)净值披露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变更后的频率,披露渠道的变更,披露邮箱的明确(证券类基金部分私募小伙伴由托管系统发送净值披露,披露的邮箱为托管邮箱)等;

(2)定期报告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如月报是否取消,报告内容如何调整等;

(3)后续审计报告安排,审计费用承担等事宜;

(4)信息披露渠道是否发生变更,后续信披备份系统不作为信披渠道。

▎2.股权基金

(1)定期报告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半年报新增事宜,报告内容如何调整等;

(2)后续审计报告安排,审计费用承担等事宜;

(3)信息披露渠道是否发生变更,后续信披备份系统不作为信披渠道。

▎3.创投基金

(1)定期报告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如半年度报告是否取消,报告内容如何调整等;

(2)后续审计报告安排,审计费用承担等事宜;

(3)信息披露渠道是否发生变更,后续信披备份系统不作为信披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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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告模版

1.证券基金

证券信披-信披工作调整告知(非合同变更)8.31(3)_01.png

▎2.股权基金

股权信披-信披工作调整告知(非合同变更)8.31(1)_01.png

▎3.创投基金

创投信披-信披工作调整告知(非合同变更)8.31(2)_01.png
(来源:募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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