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私募机构应当如何告知投资者信披调整的事项?
需要披露的内容
▎1.证券基金
(1)净值披露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变更后的频率,披露渠道的变更,披露邮箱的明确(证券类基金部分私募小伙伴由托管系统发送净值披露,披露的邮箱为托管邮箱)等;
(2)定期报告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如月报是否取消,报告内容如何调整等;
(3)后续审计报告安排,审计费用承担等事宜;
(4)信息披露渠道是否发生变更,后续信披备份系统不作为信披渠道。
▎2.股权基金
(1)定期报告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半年报新增事宜,报告内容如何调整等;
(2)后续审计报告安排,审计费用承担等事宜;
(3)信息披露渠道是否发生变更,后续信披备份系统不作为信披渠道。
▎3.创投基金
(1)定期报告频率是否发送变化,如半年度报告是否取消,报告内容如何调整等;
(2)后续审计报告安排,审计费用承担等事宜;
(3)信息披露渠道是否发生变更,后续信披备份系统不作为信披渠道。
调整公告模版
▎1.证券基金
▎2.股权基金
▎3.创投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