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9月7日
报送对象:证券类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注意事项:
(1)5000万按曾达到过的峰值判断(峰值是备案初始募集和报告的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数据),达到5000万之后次月开始报。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截止时间:9月7日
报送对象: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注意事项:
(1)收到相关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含)内完成报送任务。
(2)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截止时间:9月14日
报送对象: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报送内容:需报送管理人基本信息、从事境内证券期货业务的境外子公司、关联方信息及基金明细等内容。
注意事项:
(1)此报表仅针对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其他类型的私募管理人无需报送;
(2)此报表仅针对规模以上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通过AMBERS系统、短信、邮件等方式收到报送通知的管理人需要报送,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无需报送。
截止时间:9月15日
报送时限:一般纳税人,每月15日前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每季度申报,一般1月、4月、7月、10月15日之前申报。
报送义务人: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申报义务人
报送平台:各地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系统(备注:不同地区存在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截止时间:9月26日
报送对象:受邀(收到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特别提醒:
(1)收到中基协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填写,未收到通知不用填写。
(2)“基金经理调查问卷”于每月22日生成,各公司需于每月26日(含)前填写完成。
(3)各公司应安排2-3名基金经理作答,相关问卷采用匿名形式,除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各公司应尽量固定每月填写问卷的基金经理人选。
截止时间:9月30日
自查范围:辖区内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要求:
(1) 纸质版:自查工作底稿、自查报告须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公司自行存档备查。
(2) 电子版:通过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https://neris.csrc.gov.cn/)对应任务报送,上传原始电子文档和PDF扫描件。
自查重点:
(1) 资金募集环节:坚决杜绝向非合格投资者变相公开募集和非法集资行为,确保私募基金非公开性和投资者适当性。
(2) 投资运作环节:严格落实资金按私募基金合同投入、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符合合规运作要求。
截止时间:9月30日
报送对象: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特别提醒:报送基金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基金费用明细等。
来源:积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