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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指引》过渡期已过: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现在要做什么?一张清单告诉你
2026-0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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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6年7月31日24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24个月过渡期正式结束。

从今/明天起(根据发布日期决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全面进入《运作指引》实质落地阶段。

2024年8月1日,《运作指引》正式实施。针对此前已经备案的存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给予24个月整改窗口期,允许管理人结合产品实际情况,自主判断是否整改,并完成合同条款及投资运作层面的调整。

如今,过渡期倒计时已经结束。对于仍未完成整改状态确认的管理人而言,最重要的问题已经不是“是否整改”,而是:

我的产品目前处于什么状态?下一步应该做什么?

以下这张行动清单,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负责人、风控负责人及基金经理快速核查。

01

未整改的后果是什么?

中基协已于2026年7月向各管理人下发《关于督促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推进〈运作指引〉过渡期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过渡期结束后未整改的基金将执行“三不得”硬约束:

  • ·不得新增募集规模——所有申购、追加、跟投全部关闭;

  • ·不得新增投资者——外部新客户、老客户新开份额一律禁止;

  • ·不得展期——原定到期日后不能申请延长存续期,到期必须清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三不得”状态具有不可逆性。也就是说,一旦基金触发上述限制状态,后续即使管理人希望再整改,也无法恢复新增募集、新增投资者或展期安排。

但管理人也需要准确理解监管要求:未整改并不等于基金立即清算。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基金,仍可以按照原基金合同约定继续投资运作至合同到期。监管并未要求所有存量产品必须整改,而是给予管理人结合产品期限、投资者需求、整改成本等因素自主决策的空间。

因此,“三不得”是一种持续经营能力限制,而不是强制清盘措施。管理人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产品进入该状态后,未来是否仍具备持续运营价值。

02

管理人现在要做什么?

第一步:逐一确认存量产品的整改状态

管理人需对旗下每只存量基金进行逐一排查,明确该产品是否已完成整改。

已完成整改的标准: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修改基金合同条款符合《运作指引》及公告有关规定;(2)实际投资运作情况符合整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及相关规则要求。

如尚未确认,应立即联系合作托管机构查询整改进度。各主要私募证券基金托管人均已上线《运作指引》整改功能。

第二步:已整改的基金——确认“双达标”并留存证据

合同层面:确认基金合同修改已完成,条款符合《运作指引》要求。

运作层面:确认实际投资运作符合整改后合同条款,尤其需关注以下核心指标:“双25%”组合投资(第十二条)、杠杆比例(第十五条)、债券集中度(第十九条)、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

建议留存托管机构出具的整改确认函或相关书面文件,以备监管检查。

第三步:未整改的基金——立即执行“三停止”

对于决定不整改的基金,自8月1日起必须立即执行:立即停止新增募集规模——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追加认购或申购;立即停止新增投资者——不得接受任何新投资者的认/申购申请;立即停止展期操作——不得延长基金存续期限。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产品,需做好合同到期清算的预案。

第四步:与托管机构对接,确认系统状态

各主要托管人已上线整改功能。管理人应及时联系合作托管机构,确认每只存量基金在托管系统中的状态标记(已整改/未整改/无需整改等)。

如选择整改但尚未走完托管流程,需尽快完成协议签署等收尾工作。

第五步: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已整改的基金:向投资者披露合同修改内容及对投资运作的影响。

对于进入“三不得”状态的基金:及时向现有投资者说明该产品后续将无法新增规模、新增投资者或展期,以及合同到期后的清算安排。披露需包含:产品基础信息、合规状态定性说明(明确8月1日起执行“三不得”管控)、后续申赎规则、存续清算规则及规模预警风险等要素。

部分托管平台已上线信披公告自动生成功能,管理人可参考使用。

第六步:全面审视合规体系,适应“实操监管”新常态

《运作指引》的影响已不局限于产品运作层面,正成为监管认定私募证券基金业务合规性的核心依据。监管逻辑已从“原则监管”走向“实操监管”。

管理人应从投资、交易、募集全链条进行合规审查。重点关注:场外衍生品通道业务禁令:雪球、DCN等所有结构均不得提供通道服务;期货及衍生品类资产不得进行多空轧差计算;产品类型仅限四大类(权益类、期货和衍生品类、混合类、固定收益类),不得自行创设;开放式基金不得设置预警线、止损线。

03

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

风险点一:“停止申购”同样不可逆

根据《运作指引》第四条,基金因规模长期低于500万元触发“停止申购”状态后,即便后续规模回升至500万元以上,也不得恢复申购。这一状态同样不可逆。

风险点二:选择不整改的长期开放型产品需审慎评估

长期开放型产品一旦进入“三不得”状态,将逐步丧失持续运营能力——只能赎、不能申,规模只会缩减不会增长。管理人需评估该产品在“只出不进”状态下的可持续性。

风险点三:新基金备案审核趋严

中基协已要求管理人在提交新基金备案时提供:高管及投研团队从业经验、5名以上全职员工证明(含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流水)、最近一年资金流水、不低于300万元可自由支配流动资金等材料。合规瑕疵可能直接影响新产品的备案效率。

来源:轴之承法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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