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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接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申请材料通知
2024-08-1554



NO.01


中基协通知原文



NO.02


政策时间线和适用细则

及关注点

实物分配股票的适用条件



2022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支持私募基金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首次表示将启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

并将结合试点工作的情况及时总结评估,推进完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文章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2022年10月14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原则同意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首单股票实物分配,并获中基协批复。

2022年11月15日,中基协发布《关于接收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申请材料的通知》,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2024年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第五节“畅通股权投资退出渠道”的第19条中:

提出要在上海试点开展股权投资基金实物分配股票工作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向基金投资者进行分配,有序扩大试点覆盖范围。

实物分配股票的关注要点



其关注要点主要介绍了适用主体及适用的股票类型、实物分配股票的申请主体以及申请方式、作为特殊减持行为的减持规定、投资者意见对实物分配股票的影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非交易过户要求等。



NO.03


实物分配股票所涉减持限制

及信息披露事项



NO.04


实物分配股票实践案例

上海临理—全国首单实物分配股票案例



2022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原则同意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试点实物分配澜起科技股票,并获中基协批复。

2023年1月30日,澜起科技公告中称,收到股东上海临理出具的《关于拟进行股票实物分配的告知函》,拟向其投资者进行股票实物分配,并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上海临理部分合伙人名下,占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4%。

上海临理共有18家LP,参与本次股票实物分配的LP为11家,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最终股票分配过户。未参与股票实物分配的LP会在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后,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NO.05


小结

实际上,基金向投资者通过以实物分配股票来实现退出,这从规则上讲,已经没有了制度性的阻碍。

不过,因为这一方式目前仍处在试点阶段,所以具体的操作标准,比如审核流程、过户方法以及税收依据等,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再加上实际操作中可借鉴的案例也不多,这就使得监管部门的立场在整个过程中显得尤为关键。毕竟,他们的态度会直接影响到这一新兴退出方式的推进速度和效果。

(来源:募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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