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私募实务】私募管理人异地办公的新问题
最新动态
【私募实务】私募管理人异地办公的新问题
2026-03-176

近期,有私募小伙伴反馈:“员工异地交社保,现在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社保公积金不给开发票,开的是收据,收据能税前抵扣吗?”







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也有很多私募小伙伴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即原来人力资源代缴公司会针对社保、公积金金额进行发票的出具,2026年3月份开始,多家人力资源代缴公司不再针对代扣代缴部分进行开票出具,仅针对服务费可以出具发票。

那么私募小伙伴就出现了一个疑问:无法出具发票的情况下,该工资、社保、公积金是否可以进行所得税税前抵扣呢?


针对这个问题,小伙伴也形成了两种观点:

观点一:因工资、社保、公积金出具仅为收据,收据不得进行税前抵扣。

观点二:工资、社保、公积金为私募管理人的合理管理费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抵扣。

官方回复:小编根据该事项和(部分)税务老师进行电话咨询,税务老师明确两点:

1.代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人力资源公司开具专票的情况下,不得抵扣进项税;

2.即使人力资源公司不开具发票,仅出具收据的情况下,仍可以所得税税前抵扣,但是需要社保、公积金、工资明细表,并由人力资源公司盖章确认。






私募管理人异地办公的其他问题





01
相关法律风险

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能面临1万至10万元的罚款,以及其他行政处罚,如警告、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等

02
容易被列为”异常机构”

当注册地辖区工商局联系不上私募管理人,发生私募管理人工商登记信息异常状态的风险,进而容易被中基协认定为经营异常机构。

03
潜在的风险

注册地和办公地的不一致会导致涉案的民事诉讼管辖地、金融监管属地、刑事报案受理地不同,使得法律纠纷处理和监管应对更为复杂,合同纠纷的管辖地通常涉及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若注册地和办公地分属不同辖区,双方当事人可能就管辖地产生争议,导致诉讼周期延长、成本增加。私募管理人需提前考虑相关合规成本与风险防范。

04
监管报备和信息更新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注册登记地和实际办公地的变更,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05
社保缴纳难度较大

员工的实际工作地点与注册地不符可能导致社保缴纳困难。由于注册地可能没有社保缴纳的需求,而在办公地直接缴纳社保可能存在障碍,通常需要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来解决。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缴的应当提交申请机构签署的代缴协议、人力资源服务资质文件、代缴记录等。目前中基协对于机构员工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缴社保的行为仍然是准许的,在提交材料方面,机构应当注意按照要求准备。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社保同时会引发部分劳动争议。

管理人可以在异地注册一家全资子公司用来给员工交社保吗?

不可以,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管理人全职员工社保应当由管理人缴纳,不可由子公司代替。若有异地社保缴纳需求,可通过有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公司或管理人设立分公司缴纳。

注册地与办公地分离,分公司承担工资社保,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三方签署?

根据劳动法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具备独立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分公司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和员工管理职能,并实际负责工资、社保及日常管理。在此情况下,由分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合同,能确保签署主体、支付主体与缴纳主体一致,降低法律风险。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独立用工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应由管理人主体签署,或由管理人主体委托分公司签署。

实践中,三方共同签署劳动合同(即管理人主体、分公司及员工)通常没有必要,反而会增加管理复杂性,我们建议:

(1)若分公司全面负责用工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且员工实际在分公司办公,由分公司直接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能确保主体一致性。

(2)若管理人主体希望统一管理劳动合同,但员工在分公司办公且由分公司承担工资社保,可由总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作地点为分公司,同时由分公司出具补充说明明确管理职责。但需注意可能导致社保缴纳地与合同签署地不一致,引发跨地区用工风险,应谨慎处理并遵循属地原则。






私募异地迁址





私募异地办公迁址(可联系小编)涉及工商、协会、税务、投资者等多方面变更。

01
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

1.工商变更

(1)迁出地办理:向迁出地工商部门申请迁出,提交《商事主体迁移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公司决议文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公司登记档案原件等,完成工商迁出手续。

(2)迁入地办理:向迁入地工商部门申请迁入,提交迁入调档函、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办公场地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等材料,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中基协变更

(1)重大事项变更:若迁址涉及注册地址变更,需在工商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基协Ambers系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模块提交变更申请,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图片、公司股东会决议等材料,等待协会审核。

(2)信息更新:若仅变更办公地址(注册地址不变),可通过“管理人信息更新”模块直接填报办公地址变更,无需协会审核。

3.税务变更

迁出地办理税务清税或税务关系转移,迁入地办理税务登记,确保税务信息同步更新。

4.银行变更

若迁址导致基本户开户行变更,需先注销原基本户,再凭新营业执照在迁入地重新开立基本户账户。

5.投资者信息披露

根据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约定,通过邮件、书面通知、官网或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及时告知投资者办公地址变更信息。

6.注意事项:

(1)迁址前需确保办公场地符合中基协要求,如租赁剩余期限不少于12个月,提供场地权属证明。

(2)若迁址同时涉及机构名称、经营范围变更,需一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并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对名称和经营范围的规范要求。

(3)迁址过程中需保持与监管部门的沟通,确保各项变更手续及时、准确完成。

02
实操步骤

第一步,迁入地向金融审批部门递交申请迁入的金融审批,拿到允许迁入的金融审批单后,去迁入地工商申请迁入调档函(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是营业执照、公章、迁入申请书、地址材料)

第二步,拿到迁入调档函,去迁出地申请档案迁出(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是营业执照、工商、迁出申请书、迁入调档函)

第三步,等档案由迁出地工商邮寄到达迁入地后,去迁入地办理工商迁入(带着签字材料、营业执照)拿到新的营业执照后,办理税务迁移

注意:

(1)目前基本可以通过线上的电子税务局直接走跨区域迁移,提交迁出前税务数据即可申请,

(2)如果需要走线下的话,就是拿着新的营业执照跟旧的公章(有些税局新的公章也可以)去线下办理迁出,迁出前需要处理好所有的税务问题,迁出地办理好 去迁入地办理税务登记即

(来源:私募帮帮龙)

点我访问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