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离职员工忘记账号密码该怎么办?
对于员工来说,需要用到的主要是以下两个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和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两个系统在近期更新后都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号进行登录。除此之外,还可以由机构端进行重置密码,中基协会将最新的个人从业人员平台账密发送到录入的手机号和邮箱中。
如果手机号发生变更的,还可以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NO.2 实际控制权变更之日前12个月的管理规模应当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是月均管理规模?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变更之日前12个月的管理规模应当持续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第十六条规定,《登记备案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管理规模,是指变更之日前12个月的月均管理规模。协会可以视情况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就前述管理规模提交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NO.3 合规风控负责人在管理人控股企业担任法人可以吗?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独立履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检查等职责,不得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得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
根据以上规定,管理人控股企业一般属于营利性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可以担任其法人。
NO.4 工商信息不一致的公示可以在哪里看到?
根据中基协在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工商信息与协会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通知》,私募管理人在协会AMBERS系统填报的出资人名称、机构名称与工商信息存在不一致情况的,如后续仍未按要求及时履行相应信息变更手续,协会将于1个月后对外公示管理人工商信息与协会登记信息不一致事项。
公示信息可以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看到,提示信息中有一项是“管理人工商与协会登记信息不一致且未履行变更手续”,目前该字段下还没有被公示的私募管理人,可以关注后续更新的公示信息。
NO.5 管理人工商与协会登记信息不一致且未履行变更手续,对私募管理人有影响吗?
中基协在《关于工商信息与协会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通知》中指出,后续将视情况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规定,采取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公开谴责、暂停办理备案、限制相关业务活动、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自律管理或者纪律处分措施。所以,后续中基协有可能会对管理人采取一些自律措施,从目前的实务操作经验来看,在提交新基金备案时,如果比对出管理人存在工商与协会信息不一致、未及时提交重大事项变更的情形,中基协可能会让管理人提交变更之后再来备案新基金。
NO.6 拟任合规风控负责人任职的上一家私募曾被出具警示函,但不在其担任合规风控负责人期间出具,出具警示函时属于普通员工,这种情况能登记为合规风控负责人吗?
前任私募管理人被出具警示函,还要具体判断管理人的违规情形是否与拟任合规风控负责人相关,监管还会关注拟任人员在该违规事件中是否负有直接责任或管理责任。如题所述,在被出具警示函时,拟任人员仅为“普通员工”,未担任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管理职务,这降低了其需承担直接责任的可能性。
NO.7 合规风控负责人过往经历证明需要上传哪些材料?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具有3年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者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合规风控负责人过往经历证明没有固定的材料清单,只要是能体现合规风控负责人过往工作内容、工作能力的材料均可,比如自查报告、合规工作总结报告、工作会议纪要、审批流程等,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来收集。
NO.8 公转私静默期多久?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第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聘用从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离职的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或者投资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以上规定主要指针对基金经理等投研人员的静默期要求。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公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离职管理,建立员工离职静默期制度,基金经理等主要投研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从事非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等工作。这意味着,如果基金经理等投研人员从公募基金离职,想要去私募基金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工作,需要经过1年的静默期。
NO.9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申请投顾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应当为依法可以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一)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满1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会员;
(二)具备3年以上连续可追溯证券、期货投资管理业绩且无不良从业记录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申请投顾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NO.10 合规风控负责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独立履行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检查等职责,不得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得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
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合规风控负责人的核心职责是监督与制衡。如果两者为同一人,相当于自己监督自己,制衡机制将失效。
此外,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执行董事或者董事长、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等职务。
NO.11 私募管理人变更注册地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私募管理人变更注册地址,需要自变更发生(通常指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基协AMBERS系统提交重大事项变更。
管理人在进行工商变更前,建议向当地监管部门了解政策。如果管理人原来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有的地区会要求管理人一并进行工商变更。
NO.12 私募管理人控股股东变更,实控人不变,协会对实控人持股有什么要求?
现行的监管规定并未明确实控人必须持有管理人多少比例的股权,但规定了实控人的认定路径,具体如下:
(一)持股50%以上的;
(二)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际行使半数以上股东表决权的;
(三)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或者能够决定执行董事当选的。
实控人可以通过直接持股、一致行动协议或控制董事会等多种方式实现实际控制。在实务中,一般建议实控人持股比例不低于40%,较为理想的持股比例是达到51%,以确保其对公司的控制权。
NO.13 法人离任后担任合规风控负责人的话,有静默期要求吗?
没有,目前静默期要求主要针对从公募基金离职的投研人员。
NO.14 私募管理人的其中一个出资人(40%)退出,原股东回收股份,实控人不变,需要什么流程?
首先需要注意实控人在最新股权架构中是否还是第一大控股股东,如果是另一位股东收回的40%的股份,并且持股比例超过实控人的情况下,就发生了实控人变更,管理人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实控人变更。
股权架构确定后,再进一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如果涉及到折价转让的,中基协有可能会反馈要求说明折价转让的合理性。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后就可以进行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完成后,就可以到AMBERS系统提交管理人重大变更。
部分地区工商变更需要先进行前置审核,建议向当地监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