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通知要点
一、时间安排
通知日起~2024年8月31
二、自查范围
截止2024年6月30日,注册在广东省内(不包含深圳市),且已经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本次自查重点关注对象&未处理后果
截至2024年3月31日,对于登记超过12个月但存续管理基金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逾期未报送机构,将作为经营异常机构向中基协进行报送。
四、附件清单
通知原文
(来源:私募帮帮龙)
自查通知要点
一、时间安排
通知日起~2024年8月31
二、自查范围
截止2024年6月30日,注册在广东省内(不包含深圳市),且已经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本次自查重点关注对象&未处理后果
截至2024年3月31日,对于登记超过12个月但存续管理基金规模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逾期未报送机构,将作为经营异常机构向中基协进行报送。
四、附件清单
通知原文
(来源:私募帮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