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浙江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浙江浩*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浩*昇*)因存在盘中拉抬打压股价等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违规行为
经查,你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不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二、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有误导性陈述;
三、同日反向交易无决策依据留存记录;
四、未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投资交易制度,存在盘中拉抬打压股价行为。
处罚措施
张*发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葛*夫作为时任实际经营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张*发、葛*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中基协官网显示,浙江浩*昇*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6年6月,2017年11月完成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比例仅为50%,登记在册的全职员工有15人,均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在管规模区间为20-50亿元。
而法定代表人张*发2004年至06年,在海南文*新材料科技做财务、审计;2006年至2010年,在天津安*达科技投资部做部门经理;2010年至2015年,在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做培训讲师;2015年至2017年,在CCTV证券资讯频道交易时间栏目,担任财经评论员;2017年8月来到浙江浩*昇*,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信息填报负责人、投资总监岗位。
拉抬打压股价与反向交易的强关联性,使其成为监管重点打击的异常交易行为,也是市场操纵的常见手法。拉抬打压股价的核心目的是创造虚假价格信号,反向交易则是将这种虚假价格转化为真实利润——无论通过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等方式拉抬打压,最终都需通过反向交易兑现账面盈利,前者相当于“搭台演戏”,后者则是“演戏后兑现收益”。
反向交易本身并非必然违法违规,正常的止损或短线获利了结也属于反向交易,关键在于背后的交易动机。但若同日反向交易未留存决策依据记录,就无法证明行为的合理性与合规性,极易引发市场操纵嫌疑。
监管层面已针对此类行为明确规则边界。2025年4月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将频繁拉抬打压等可能影响系统安全或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纳入异常交易监管;沪深交易所2023年2月发布的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及上交所同步发布的科创板相关细则,均明确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异常交易的类型与标准。监管层面已针对此类行为明确规则边界。
从市场生态来看,该行为通过资金优势制造虚假盘面信号,扭曲个股估值,引发资金非理性聚集或出逃,而中小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往往成为被收割的对象;短期股价异常波动会误导上市公司融资决策,长期则破坏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
截至目前,浙江浩*昇*已经发行至少17只产品。三季报显示,旗下多只产品在扎堆北交所大牛股,涉及个股包括佳*科技、恒*股份、宏*包材、美*高、锦医疗等。另外,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勘*股份前十大流通股东中也曾出现过浙江浩*昇*的身影。
具体来看,宏*包材三季报披露信息显示,浙江浩*昇*旗下合计有5只私募产品出现在三季报中。其中,浩*智能精选一号新进持有72.75万股,浩*精选七号新进持有55万股,浩*星*飞马一期新进持有47万股,浩*龙行一号新进持有44万股,浩*精选五号新进持有35万股。从宏*包材的股价看,该股在今年9月初大幅上涨,曾连续出现4个30%的涨幅。
与此同时,浙江浩*昇*旗下浩坤龙行一号三季度新进持有锦*医疗154万股,浩*精选一号三季度新进持有锦*医疗138万股。该股今年以来的股价涨幅超过203%。
此外,浩*精选七号在今年三季度新进持有佳合科技59万股,新进持有恒*股份146万股;浩*精选三号新进持有恒*股份55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