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知识】新规实施在即,知名百亿私募紧急变更基金合同!
2024-07-237
今年8月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将正式施行。对此,一家百亿级私募机构紧急发布公告,将根据新规要求,新增基金合同条款里面涉及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内容。7月16日晚间,百亿私募机构海南希瓦私募基金发布《变更旗下基金合同的公告》,涉及希瓦小牛6号等几十只私募证券基金。公告称,根据《运作指引》要求,现将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做出变更。根据《运作指引》第十七条进行修改,自2024年8月1日(含)起,新增以下内容:第一,本基金新增场外期权合约以及存续合约展期的,除仅开展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外,基金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向全部交易对手方缴纳的场外期权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第二,本基金新增收益互换合约以及存续合约展期的,基金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参与挂钩股票、股票指数等权益类收益互换的,向交易对手方缴纳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合约名义本金的50%。第三,本基金参与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带敲入和敲出结构的场外期权或者收益凭证(如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据悉,今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运作指引》,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该新规内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业内知情人士透露,近期不少私募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都在积极培训和学习新规,按照指引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比如修改合同条款、完善信息披露、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一位百亿私募市场人士说,“最近公司产品部门同事忙到‘飞起’,产品合同中有些投资范围按新规要求提前修改,还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值得注意的是,《运作指引》中第十七条突出了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以风险管理、资产配置为目标,以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为交易对手方,基金净资产、保证金比例等应符合要求。根据规定,已备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符合《运作指引》第十七条的,应在实施之日前按《运作指引》要求及协会规定修改基金合同。对此,6月以来,已有多家私募基金公告,针对《运作指引》第十七条场外衍生品交易的规定完成合同整改。贝元瑞泽、红思客资产管理(北京)、汨水资本、领路私募等多家私募基金,均通过公告变更形式增加了场外衍生品相关投资限制。此外,也有私募基金选择删除场外衍生品投资范围。例如,武汉同温层私募7月16日公告称,在《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章节的“投资范围”中删除收益互换、场外期权、收益凭证、利率互换、远期合约、掉期合约等投资标的,变更内容自7月16日起正式生效。业内有人士认为,新规的到来将提升私募基金运作的整体规范性和透明度。随着着一系列新规的发布和实施,私募行业正在经历深刻的重塑和生态的显著变革,对于行业正本清源、高质量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一些不合规经营或竞争力较弱的私募将退出市场,那些具有核心投资能力和优秀风控水平、坚守为投资人创造价值的私募最终会被市场正向奖励。(来源:私募帮帮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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