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州B**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一起来看下!
广东证监局7月8日发布《关于对广州B**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B**基金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公司个别产品的投资运作中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实际履行投资管理职责;
公司个别产品投资运作中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等方面的资料。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B**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广东证监局要求B**基金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来源:私募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