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基协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7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行业专场)考试公告》。
公告指出,中基协将于7月23日面向公募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私募机构及其他基金服务机构(不含商业银行)开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行业专场,以下简称行业专场考试)试点,并分阶段关停“应知应会考核”工作。
此次行业专场考试包含中文考试、英文考试。根据协会相关通知,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行业专场考试是中基协负责组织筹备,考试服务机构提供考务服务和技术支持,具备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场承接条件的行业机构向协会申请考试承办资格、组织机构内部员工开展考试。因此,具备考试组织能力和条件的私募管理人可以申请承办资格。
一、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7月23日
报名起止时间:6月25日至7月1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18日至23日
考前测试时间:7月22日20时前
二、考生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行业机构已任职、拟入职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为提升考试组织便利性,机构可根据需要安排混考,即同时组织专业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基金业务类型选择对应的专业科目,同时报考两项专业科目的考生,系统将自动退考其中一项专业科目。
四、考试报名安排
参与本次行业专场考试的机构仅限为本单位员工报名。请机构管理员及考生登录行业专场考试报名网站分别注册集体账号和个人账号(https://baoming.amac.org.cn/zc/page.htm),机构管理员负责将本单位考生个人账号迁入集体账号,填报考场信息并完成验收后方可为员工进行集中报名。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
科目一考试将按照《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科目二考试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科目三考试将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考试大纲》组织进行。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分为上下两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六、考试成绩查询
行业专场考试与全国统考的考核标准一致,考生可通过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提供的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本次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可下载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七、考试组织要求
(一)场地及设备要求
机构应指定会议室、计算机房等专用场所作为考场,组织考生开展行业专场考试。考场内应按照考生人数搭建考场监控设备,配备2个以上的监控摄像头,保证录像清晰完整且高度足够覆盖全场,考试过程中全程接入监控系统。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场、试考及监控连接工作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设备为具备摄像功能的计算机,可由机构或考生个人准备。机构应当妥善记录并留存考核现场照片、过程录像及签到表,机构应保存上述资料至少10年,协会将不定期抽查上述资料。
(二)考务人员要求
机构对考试组织和考场纪律负有主体责任,应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或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考试总负责人),每个考点应配备1名督考人员,每个考场应配备2名监考人员,督考及监考均应为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督考作为考点中考试工作主要管理人员,重点对考试组织流程规范性进行检查,处置现场突发情况;监考负责考前身份验证、考生入场拍照、引导考生入座及考试过程中的监考等工作;机构的合规风控部门承担巡查监督责任。
八、应知应会考核关停有关安排
为有序推进行业专场考试试点工作,请本次试点范围内的机构做好应知应会考核关停和行业专场考试组织的衔接过渡。
(一)系统服务后续安排
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应知应会考核”模块将于2025年6月26日起逐步关停相关功能,8月8日起全面停止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6日起,停止个人账号申请考核功能、机构账号创建考核功能。
7月18日起,停止考核组织功能。机构已创建的考核场次,可在7月18日前完成考核组织工作。
8月8日起,停止考核申诉功能。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诉或发布考核成绩的,考核成绩将作废。
(二)考核成绩查询与资格注册安排
应知应会考核工作暂停后,已完成考核测试的人员可继续通过远程培训系统查询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四年有效,成绩合格且符合基金从业资格“学历认定”注册条件的,可通过考核所在机构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如申请人通过应知应会考核后未进行资格注册,变更工作单位后考核成绩无效。
附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