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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最新!时隔七年半,私募管理人数量低于2万大关;宁波、辽宁证监局发布私募基金监管通报及风险提示
2025-0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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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管理人数量时隔七年半低于2万大关

私募基金行业迎来标志性节点!据中基协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17日,私募管理人数量降至19995家,自2017年7月以来首次低于2万大关。

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7886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1911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192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6家。这一数据反映出行业在强监管与市场调整双重压力下加速洗牌。

近年来,私募行业监管持续升级,中基协通过“扶优限劣”政策严控新增私募管理人登记门槛,同时加大违规机构清退力度。数据显示,仅2025年1月单月便有277家私募注销,而3月14日再有9家机构退出,直接导致管理人总量低于2万关口。

回溯历史,自2014年开启登记备案制度以来,私募管理人数量于2016年一季度达到25901家的峰值后波动回落,2022年2月存续机构为24683家,此后进入持续下降通道,至今已累计减少超4600家。

从私募基金的角度来看,基金备案数量于2021年2月正式突破10万大关,随后持续进入上升通道,一直到2023年4月份达到顶峰共计153763只。据中基协数据显示,截止2025年1月份,备案的私募基金数量回落至144071只,距顶峰数量减少9000多只。

从基金规模来看,2017年8月备案的私募基金规模正式突破10万亿大关,达到10.21万亿,并在2022年1月突破20万亿,于2023年7月达到项峰的20.82万亿,私募基金在这前后经历了一轮高速发展期。截止2025年1月份,私募基金规模为19.92万亿,较顶峰期减少9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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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什么?

近日,宁波证监局、辽宁证监局发布私募基金相关的监管通报及风险提示,一起来看看都有什么内容!

■ 宁波证监局发布辖区私募监管情况通报

3月7日,宁波证监局下发2025年第一期《宁波辖区私募监管情况通报通知》。

通知中表示,2024年,宁波证监局共接收37件涉私募信访举报投诉案件,结合其他风险线索,宁波证监局对1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现场检查,其中股权创投类7家,证券投资类6家;对6家管理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对1家管理人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对9家管理人出具监管关注函;对2名从业人员出具警示函,为管理人和个人“双罚”案件。

一、私募基金日常运营方面的问题

一是中基协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备案及信息更新不及时。如未及时在中基协系统中移除已离职员工信息,新入职员工未及时新增,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后没有及时在系统进行更新,在管基金没有及时在中基协进行备案等。

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如基金产品缺失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投资者未填写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合格投资者材料不完备或存在瑕疵,重要文件无投资者签名或无签署日期,未设置投资冷静期,未对投资者进行回访确认等。

三是信息披露程序和内容不完善。检查中发现有的私募基金信披备份系统投资者查询账号开立率不足 100%甚至为0,未见向投资者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留痕,重大事项如基金产品的投资经理离职未进行信息披露,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财务报表、投资报告等内容。四是宣传推介内容违规。如募集资金时的宣传资料夸大管理人业绩、片面宣传部分时段管理人业绩,部分表述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二、私募基金投资交易方面的问题

一是管理人或负责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性不够。如部分管理人存在挪用基金产品财产,未严格执行私募基金单独管理规定,管理人财产和基金存在财产混同,公司人员、场地不具备独立性,与关联方混用办公场地和人员,关联公司员工参与基金产品的销售和投资管理,投决会委员选任未实行回避制度,投资决策部和风控部的分管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是合规风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彻底。如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未建立内控制度或部分制度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股权类私募机构的内部制度中有证券投资相关内容、证券类私募机构的内部制度中有股权投资相关内容,以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具有可实施性),公司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未被有效执行(例如检查中发现有的管理人制度体系相对完善,但公司提供不了相关的工作留痕或是根本没有按制度执行),证券类私募机构未建立和有效执行激励奖金递延发放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不到位,投决会材料、投前尽调材料缺失。

三是证券类私募基金频繁触发异常交易。异常交易的类型主要涉及到“拉抬打压证券价格”、“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超限”等。经调查,造成异常交易的原因主要有:(1)基金经理自身合规意识不高,对交易所的部分规则不了解;(2)管理人的风控体系不健全,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风险防范;(3)部分交易策略本身易触发异常交易行为;(4)程序化交易风控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多只产品同时触发异常交易。四是管理人未尽到忠实勤勉义务。如部分私募股权类管理人疏于投后管理,对被投项目经营状况变化关注不够;涉及重大资产处置决定,管理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召开投资人大会;部分证券类管理人不合理使用杠杆工具,持仓亏损扩大后未采取必要的止损措施。

三、配合监管工作方面

部分管理人配合监管工作积极性不够。如2024年自查工作通知于4月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下发,截止时间为5 月31日,期满后的数月时间里陆续仍有管理人咨询自查工作。宁波证监局已将多次催报仍无应答,且经营异常、疑似失联的管理人通报给中基协进一步核查。

下一步,宁波证监局将持续优化加强私募基金监管,实行分类差异化监管,对多次暴露合规问题、自查敷衍塞责的管理人增加检查频次、从严查处,切实推动辖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 辽宁证监局:明辨私募真与假 筑牢财富防火墙

3月14日,辽宁证监局发布私募基金相关风险提示。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假冒正规私募机构及其高管的名义实施诈骗,导致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为帮助投资者提高警惕,辽宁证监局梳理了假冒私募机构的常见行骗手法及应对策略,帮助投资者远离骗局。

?一、假冒私募机构的行骗手法

1. 虚假宣传,利用高回报诱惑投资

行骗手法:承诺“高收益低风险”,谎称“保本保收益”、“年化收益超50%”等。

应对策略:投资者应警惕任何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机会,尤其是那些听起来过于美好的承诺。

2. 冒充正规机构,伪造资质文件

行骗手法:冒用私募机构名称或登记编号,仿制官网、APP或宣传材料;合同条款模糊,要求投资者缴纳会员费,缺乏托管银行、风险提示等必要内容;虚构过往业绩,伪造投资案例,营造专业形象。

应对策略:投资者可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核实官网和APP的真实性。投资者应仔细核查私募机构的资质文件,确认其是否具备合法的登记编号,并通过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其真伪。

3. 通过非正规渠道主动推销

行骗手法:通过电话、短信、社交平台(抖音、快手、微信群、QQ群)或网络广告主动联系投资者;假扮“内部人士”,以“内幕消息”、“协议购买”和“限量名额”等诱导投资者购买特定的股票,要求投资者与其进行盈利分成。

应对策略:投资者应警惕通过非正规渠道,向不特定人群公开主动推销的投资机会,尤其是那些声称有“内幕消息”或“限量名额”的推销。

4. 资金流向不明

行骗手法:以“快速到账”为由规避正规募集流程,要求投资者将资金转入指定企业账户、个人账户等非募集或托管账户。

应对策略:证券类私募基金通常由托管人托管,托管人一般是有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基金托管人机构名录。任何要求将资金转入其他企业或个人账户的行为都应引起警惕。

二、如何识别正规私募机构

1.查询备案信息

正规私募基金管理人都具备登记编号(PXXXXXXX),投资者可直接登陆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www.amac.org.cn)查询,核实私募机构真伪,确认其是股权类还是证券类私募机构;核查基金产品备案的相关信息,判断其是否与其宣传相符,确保其合法合规。

2.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投资者应警惕任何承诺“保本保收益”的私募基金,确保投资决策基于充分的风险评估。

3.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二是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三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等投资经验,具有识别和承受高风险的能力。

投资者应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并确保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电话、短信、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大众传播媒介向不特定人群公开推介。

私募基金是专业度极高的投资领域,投资者需保持理性,坚持“不懂不投”。牢记以下原则:查资质、核账户、拒保本、留证据。唯有提高警惕、严守合规流程,才能避免落入骗局,守护自身财产安全。?

(来源:积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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