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证券类2024年2月月报
报送时限:3月7日
报送对象: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法规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02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报送时限:3月7日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03
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
报送时限:3月14日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证券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2022年7月底,协会发布《关于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完善私募基金信息监测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于2022年8月1日上线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相关管理人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含)完成首期填报工作,此后于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完成当期填报。
04
纳税申报
报送时限:3月17日
报送对象:一般纳税人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各地税务局电子税务网站
1. 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为月报,每月需要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教育、地方教育)。
2. 产品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合并在管理人增值税申报表中一同申报,申报周期与管理人一致。
特别提醒:
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05
证券类基金经理调查问卷
报送时限:3月24日
报送对象:部分证券类私募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2025年1月中旬,部分私募管理人收到中基协发送的《关于定期采集基金经理调查问卷的通知》。